与一家公司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已经盖了劳保部门的章,这个章主要是什么作用?

2024-12-22 18: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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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你那个合同上劳动局盖的章属于证明已经办理过备案手续。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一旦与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是否还能到其他单位做“小时工”,一般应以不影响该全日制用工的工作为前提;而且,必要时,还需要全日制用工单位的许可。全日制劳动合同备案不是必经程序,而且各地规定有所不同,这种情形下,备案属于劳动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是否备案涉及的是行政责任,不影响劳动合同本身的效力。即使劳动局不盖章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满意,请采纳。

回答2:

备案,互不影响时可以有两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