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儿子都健在的情况下,孙子不能继承。理由及法律依据如下:
一、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可以由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问题中的情形,儿子(如有女儿,包括其中)都健在,不具备代位继承的条件。所以,孙子不可以继承。
二、法律依据:《继承法》关于继承顺序的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儿子是第一继承人
有的,一般孙辈都会有
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