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定金既不是人保也不是物保

2024-12-19 20: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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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回答2:

保证,是指由第三人来保证债务的履行,第三人的资信是担保的重点,所以是人保
抵押、质押、留置完全是用客观性物体来保证债务的履行,不还债就会影响物权权能的行使,自然是一种物的保证。
定金是钱嘛,钱虽然是一种特殊,但毕竟在物权中一般还是抛弃钱这一概念的,我们可以说定金是一种财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