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执意走也不会回头就去劳动局告咯,很简单的,这种情况基本上马上就能 解决的。钱是一定要给你的,你离职时只需要提前一个月的,最好有书面形式。
就在百度搜索一下最新的“劳动法”仔细看一遍,应该就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用人单位和劳工之间可以看成是一种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他们可以定制自己的规矩(前提是不能和劳动法有抵触)同样劳工也有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认为老板压着你的工资,就可以让他牵着你的鼻子走。本人是不吃这一套的。可以到劳动局上访,维权。虽然是很麻烦,那是要你个人认为值不值得,毕竟那是维护自己权益的较好途径。
劳动者不是劳动的个体,我一定要在懂得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
对待君子就用对待君子办法,对待小人就用对待小人的办法。
那就再坚持一个月吧,如果你想要工资的话。
这个没办法,我们打工的是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