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店服务公约

2024-12-20 0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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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消费者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大病跑医院,小病进药房”,已成为不少患者就诊购药的趋势,因而现在药店以消费者为中心。患者与顾客到药店来,已不仅仅满足于买到所需要的药品,更希望在买药的同时,获得一些与自己身心健康有关的卫生保健知识。于是光有微笑热情的服务已远远不能满足顾客的需求,这就要每一位营业员不仅要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时时加强对药事法律法规的学习,还要有丰富扎实的业务知识。不仅要掌握所经营药品的药理知识,还应该熟练系统地掌握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症状、治疗方法等,这样才能更好地指导顾客选购适当的药物,熟练解答顾客的咨询并指导顾客正确用药。通过服务素质的提升,服务技能的发挥,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药学服务需求,取信于民。因此我店确立以下八点做为公约:

一、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药学事业,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
二、 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同情体贴病人。发药时语气温和,交待认真,详细,准确。
三、 充分理解顾客的心理状态,尊重顾客,一视同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认真听取顾客的意见和要求,并尽力满足。
四、 对顾客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不经销“三无”(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生产批号)药品和过期失效药品.认真核对处方,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五、 坚持信誉第一,以患者为中心,耐心详细地向患者介绍药品的药理作用。明码标价,

六、 严格执行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七、 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工作严谨,避免差错。
八、 上班必须佩带胸牌,不依靠,不扎堆聊天,站立服务顾客,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