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共有两套房子,离婚时一人一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就归谁,请问房子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吗?

2024-11-24 22:26:3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要是两套房子都写的一个人的名字就得过户,要不是的话就不用,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写请财产分割就好了

回答2:

如果所分到的房子
没有共有人
那就不需要过户的
即使有
户主是你
也不需要完全的过户
但是离婚协议必须写清楚
需要你们去公证或者是咨房管局关于共有人能不能去掉的问题

回答3:

这套房子本来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即便再婚后,只要你不和对方约定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有,那么就不能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答4:

你不是说了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的就归谁。那就不需要办理过户。

回答5:

看证写没写共有人。没有就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