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家里属正常死亡的:
1、家属或知情人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开具居委(村委)证明、家属或知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生前病历到户籍所有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机构签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户口后才能火化。
3、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殡仪馆查验和收取《居民死亡殡葬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如一时未能到行政服务中心销户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的,也可先电话通知殡仪馆把遗体接去到殡仪馆保存,但要凭《居民死亡殡葬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户口注销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处理事宜。
4、死者亲属到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处理手续。
二、在家里属非正常死亡的:
1、报告公安机关到现场勘查、确定死因并由法医开出《死亡医学证明书》。如非涉案死亡的通知120到场抢救、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2、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销户手续开出火化证明;
其它手续同正常死亡办理一样。
三、在医疗机构死亡的:
凭医疗机构开出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销户手续,其它手续同在家里正常死亡一样。
各地规定略有不同、具体请依当地实际规定为准。
扩展资料
操作过程:
告别仪式结束后,遗体将被火化 。为了文明、卫生火化,遗体都装入一次性的包装盒(袋)中。
包装盒(袋)随遗体一同火化。用于火化遗体的炉子按科技含量高低,分为普通炉和绿色火化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化
一、在家里属正常死亡的:
1、家属或知情人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村委)开具居委(村委)证明、家属或知情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死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生前病历到户籍所有地或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机构签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2、《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注销户口后才能火化。
3、电话通知殡仪馆接运遗体。殡仪馆查验和收取《居民死亡殡葬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如一时未能到行政服务中心销户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的,也可先电话通知殡仪馆把遗体接去到殡仪馆保存,但要凭《居民死亡殡葬证》、死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户口注销证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处理事宜。
4、死者亲属到殡仪馆办理遗体火化处理手续。
二、在家里属非正常死亡的:
1、报告公安机关到现场勘查、确定死因并由法医开出《死亡医学证明书》。如非涉案死亡的通知120到场抢救、由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书》。
2、凭《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销户手续开出火化证明;
其它手续同正常死亡办理一样。
三、在医疗机构死亡的:
凭医疗机构开出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死者身份证、户口本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销户手续,其它手续同在家里正常死亡一样。
各地规定略有不同、具体请依当地实际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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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操作种类
1、 普通火化炉火化
由输送带将遗体送进炉体,火化后人工将骨灰勾出,丧家可以戴上一次性的卫生手套,用特制的筷子为亲人纳骨。
2、绿色火化炉
新型绿色环保火化炉采用二次燃烧,利用燃烧技术配以其他辅助措施来达到消烟、除臭、除噪声的目的,从根本上解决了火化系统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还具有台车告别、进炉、冷却、收纳灵骨全自动的功能。新型绿色环保火化炉通过上海市科委的新产品鉴定。该火化系统集人文科学、现代燃烧技术、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管理于一体。
选用绿色火化炉火化遗体时,丧家入告别室与遗体告别,然后目送遗体进炉膛,同时还可以通过炉膛内的摄像头在电脑屏幕上观炉火化。绿色环保火化炉满足了丧家的特殊需求,很受丧家的欢迎。
参考资料:家里老人去世后怎么办理火化手续?——佛山民政局 火化—百度百科
火化程序:
1.尸体运到殡仪馆后,随车家属(接尸车可随带家属二至三人)首先到业务室,交验死亡证明,选购骨灰盒,领取火葬证,办好交款等项手续;
2.主持人宣布,火化仪式开始,由主持人带领到场人员默哀一分钟;
3.由死者单位领导或亲属作简单致词,表示悼念之情,祝愿死者安息,时间三五分钟即可,不宜过长。
4.瞻仰遗容。到场人员绕遗体一周,并向遗体三鞠躬。有条件的可以录相、照相留念。
5.主持人宣布遗体火化开始,遗体由工作人员或家属送到火化间,目送遗体入炉;
6.家属在接待室等待骨灰出炉。
7.取骨灰一般需要二至三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时,可办理提前取灰手续。
在联骨灰时要持火葬证在取骨灰处领取。如果尸体运到殡葬馆后因故不能马上火化 [1] ,右在业务室办理尸体冷藏手续。
火化的证件为死亡证明。
人死后,丧家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 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根据死亡原因确定是否需要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证明。
扩展资料:
火化的基本要求:
(1)污染物的排放要少(要达到国家污染物排放限制标准)。因为尸体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尘、有毒有害气体和臭味排放到大气中直接影响环境质量,国家对此有严格的限制标准。民政部组织评定的国家等级殡仪馆对排放污染物的限制也有一定的要求。
(2)燃烧效率高。一是要单具尸体火化的时间短,二是要火化单具尸体所消耗的燃料少。这是根据我国国情提出来的。
(3)火化过程的文明程度要高。火化过程的文明程度体现在:一是严禁混骨灰;二是排放的污染物少;三是火化过程中不要用其它工具(如炉钩子等)翻动尸体;四是火化机在作业过程中不要溢出有毒、有害、有味烟气,以免污染工作间的环境;五是尸体在炉前运输和进炉时文明、平稳等。
(4)外表要美观大方,操作方便,整体性能安全可靠,容易维修和保养。
(5)结构简单、耐用,价格适中,符合国情。
参考资料:火葬场-百度百科
一般办理火化的手续和需要的证件如下:
1.正常死亡办理火化手续所需证件
医院出具的三联死亡证明书中,最下面注明为“殡仪机构代收”的这一联+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直系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意外死亡办理火化手续所需证件
过世地点所属公安局派出所或刑警大队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通知书”+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直系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3.车祸死亡办理火化手续所需证件
车祸出事点所属公安局交警队开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直系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4.工伤死亡办理火化手续所需证件
过世地点所属公安局派出所或刑警大队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通知书”+逝者身份证或户口本+直系经办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赔偿协议书(双方都盖章盖手印的)。
特别注意:死亡证明需要有加盖死亡证明的单位章方可办理火化。
一、直系亲属签字。尸体火化时,死者直系亲属必须到场签字,死者无直系亲属的,凭派出所证明,由旁系亲属到场签字。
二、要有正规的火化证明。正常死亡尸体的火化,应提交经批准的医疗机构、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死者生前无固定单位的应提交由居住地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出具的死亡证明;刑事案件或非正常死亡的尸体或无名尸体,须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三、要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死者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死者家庭户口本、送尸亲属的身份证或能证明与死者关系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