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甲方公开招标中,已中标。但该项目已总包给了乙方,现乙方以种种理由不与我方签定合同,怎么办?

2024-12-25 09:03:5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如果甲方拒签合同,你们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去投诉,让他们帮你解决。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回答2: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招投标管理办法》办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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