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弄丢了行李箱可以直接向机场要求索赔,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如行李的价值每公斤低于50元时,按实际价值赔偿。已收逾重行李费退还。旅客丢失行李的重量按实际托运行李的重量计算。无法确定重量时,每位旅客的丢失行李最多只能按该旅客享受的免费行李额赔偿。
旅客的丢失行李如已办理行李声明价值,应按声明的价值赔偿,声明价值附加费不退。行李的声明价值高于实际价值时,应按实际价值赔偿。行李损坏时,按照行李降低的价值赔偿或负担修理费用。由于发生在上、下航空器期间或航空器上的事件造成旅客的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灭失,承运人负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每位旅客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行李赔偿按适用的国际运输行李赔偿规定办理。已赔偿的旅客丢失行李找到后,承运人应迅速通知旅客领取,旅客应将自己的行李领回,退回全部赔款。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不退。发现旅客有明显的欺诈行为,承运人有权追回全部赔款。
扩展资料: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四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中,凡夹带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物品等,其整件行李称为违章行李。对违章行李的处理规定如下:
(一)在始发地发现违章行李,应拒绝收运;如已承运,应取消运输,或将违章夹带物品取出后运输,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二)在经停地发现违章行李,应立即停运,已收逾重行李费不退。
(三)对违章行李中夹带的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携带物品或危险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向航空公司申报。
按照一般规定,当旅客发现行李丢失后,应该在抵达地进行行李丢失申报,一般在机场都会有所搭乘航空公司的办事处,申报时需带上机票、身份证、护照等相关票据和证件。
赔偿标准却不统一。国内航班的行李赔偿标准为50元/公斤;
若旅客在办理托运时,声明了托运物品的价值,则按声明价值赔付。
若旅客购买了行李保险,可以同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两个索赔互相独立。
如果按上述方法无法达成一致,旅客可以向民航总局或者当地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
很遗憾之前那些赔偿金额都是错误的。首先无论是否是机场弄丢行李,承担责任的都是承运人(航空公司)。
其次国内航班行李损失,承运人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正确的是每公斤100元人民币;
适用华沙公约的航线,承运人承担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17特别提款权;
适用蒙特利尔公约的航线,每名旅客为1288特别提款权。
由于涉及的细节很专业,建议找第三方航空纠纷解决平台处理,通过百度搜索很方便能找到。
是机场方给你弄丢行李了 还是你在机场丢了行李了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你直接找机场的负责人让赔就行了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那你也没办法找谁给你赔
如果你是托运的行李丢了,你可以找机场行李查询。行李查询如果不管你就打航空公司投诉电话帮你解决。如果是自己看管不当丢的,我建议你尽快报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