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产权房,一种是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的,一种是属于当地房产局所有的,前者一般分配给本单位职工居住,后者一般分配给当地居民居住的,由居住人交纳房租。户口在里面的人,应该本来就是一家人吧,住在一起不是很正常的吗?但是,这两种房子,居住人都不拥有房子的产权,只有居住权,当然不能分割或买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