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是前期出纳的责任就应该赔偿,有正式的交接明细可以的,如没交接又动了账的话(现金支票票据等)就不行了,
交接日前发生的业务由原出纳负责,不论发现问题的时间早晚,账务问题不可能在交接的当时就能发现。
如果按理论就是书上的内容,是原交接人的责任。但是实际情况就不一定了。人家已经离职走人了,找也找不到了啊。这个问题就是这样。我也遇到过。反正不是现在这个岗位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