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在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规定里,招标文件是不能设置品牌的(原话怎么说忘记了)。所以,招标文件里设置需要原厂授权没有错,但是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了需要XX品牌的原厂授权那就错了,需要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