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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鸣曲是主调音乐中最重要的音乐体裁,它是指一种大型器乐曲式,与康塔塔相对。
理解了它对理解古典音乐中的其它曲式就不会有很大的困难。
要理解奏鸣曲,首先要分清奏鸣曲和奏鸣曲式这两个概念。
奏鸣曲作为一种音乐体裁,由于第一乐章往往采用奏鸣曲式而得名,一般由三到四个
乐章组成。但并不是所有的奏鸣曲的第一乐章都采用奏鸣曲式,如莫扎特的A大调第十一
钢琴奏鸣曲第一乐章就采用了变奏曲式。
接下来的一个乐章一般是慢板乐章,曲式不限。然后可以加入一个特性乐章,调节一
下听众的情绪,往往是小步舞曲或谐谑曲。当然也可以没有这一乐章。最后一乐章是快板
乐章,一般采用回旋曲式,当然也可以采用其它快速而有中止性的乐曲体裁。其实奏鸣曲
只是其第一乐章规定比较严格,其它乐章只要在速度和情绪上能够相配即可。
整个奏鸣曲在速度上构成:快-慢-快的结构。这源于德国式前奏曲,也很符合人的
听觉习惯。还好法国式前奏曲没有很大发展,否则可能还会有另一种慢-快-慢的奏鸣曲
。
奏鸣曲最重要的乐章就是它的第一乐章,大多数的奏鸣曲都采用了奏鸣曲式。奏鸣曲
式的构成是这样的。全曲分为三部分:1呈示部,2发展部,3再现部。当然还可以在呈示
部前加上引子,在再现部后加上尾声。
呈示部往往由两个主要旋律构成,一个是主题,一个是副题。它们在旋律、节奏或调
性上要有所对比。这就如同一个事物总是有它的对立面。这时两个旋律采用主调。发展部
的音乐素材取自呈示部或由作曲家另写。发展部将这些素材加以变奏和充分地发展,在这
一乐章充分展示作曲家的音乐智慧,也会给听众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再现部将呈示部的
两个旋律在属调上完全再现或部分再现,当然在主调上再现的例子也很多。在属调上再现
,回到主调结束时会更有力一些。
奏鸣曲式是对音乐形象产生、变化和发展的合理形式。所以,很多采用上述乐章构成
的乐曲并不叫奏鸣曲。如很多交响曲、协奏曲和室内乐。举一个大家都比较熟悉的例子:
莫扎特G大调弦乐小夜曲共分四个乐章,第一乐章 快板 奏鸣曲式,第二乐章 慢板 小夜曲
,第三乐章 进行曲,第四乐章 急板 回旋曲式。从全曲的乐章构成来看,该曲本质上是一
首奏鸣曲。由于很多交响曲也采用这样的乐章构成,故也可以将该曲看成一首小型的交响
曲。
奏鸣曲用呈示部、发展部、再现部来表现音乐的思想是古典音乐中的一个普遍思想,
它渗透到几乎所以的曲式结构中。在奏鸣曲以前,复调音乐中的一种大型曲式赋格曲就已
采用了这一思想。这一思想与事物发展的规律相符合,体现了音乐的辩证法,与德国古典
哲学相通。可以说奏鸣曲是这一思想与德国式前奏曲快-慢-快速度相结合的产物。每一
个热爱古典音乐的人都应熟悉这一音乐体裁。
奏鸣曲式是曲式的一种,包括三个部分,即呈示部、发展部、再现部
一种多乐章器乐套曲,亦称奏鸣曲套曲,由三、四个各具特色的乐章组成。16~17世纪时泛指各种器乐曲,18世纪起指器乐的独奏曲(如钢琴奏鸣曲)或独奏乐器与钢琴合奏的器乐曲(如小提琴奏鸣曲等)。各乐章的基本特点与曲式为:
第一乐章快板,奏鸣曲式;
第二乐章慢板,变奏曲式、三部曲式或回旋曲式;
第三乐章小步舞曲、诙谐曲,或复三部曲式(有时略去);
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用奏鸣曲式、回旋曲式或变奏曲式。
奏鸣曲与交响曲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