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但拒不执行。因此,如果应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支付能力,则不构成犯罪,不会被判刑。但如果应付抚养费的一方明明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却拒绝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不支付抚养费,则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依法判处刑罚。
《婚姻法》
第四十八条 【强制执行】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