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子女抚养费

1996年工伤死亡,其子现年14岁,每月应该得抚养费多少?
2024-12-01 1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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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亡职工有子女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30%,如果是孤儿的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可领取直至其年满18周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回答2:

对老工伤,各地规定是不同的。不能直接适用现在的劳动法律法规来解决,也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各地都有针对老工伤怎么处理的规定,建议你咨询当地劳动局把这个规定的内容搞清楚,然后按照规定来办理。祝顺利。如满意,请采纳。

回答3:

应当按照当时的政策予以解决,若当时没有解决或没有要求解决,估计时效有问题。

回答4:

按照最低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