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
二、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
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职责只是,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
行政拘留探视一次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
1、《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的规定,可以去探望。
2、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
3、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食品需要经拘留所值班民警检查),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
4、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
5、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
6、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首先要确定,是被行政拘留还是被刑事拘留——也就是问他是在拘留所里,还是在看守所里。
如果是行政拘留的话比较好办,您只要和拘留所联系,问好了探视时间到时候过去就可以。
如果是刑事拘留的话,一般是不让会见除律师以外的人,等案件判决下来之后才可以探视。或者转到监狱服刑时可以探视。
拘留所可以探视,只要涉嫌犯罪在看守所刑事拘留没有经过批准不能探视。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