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清朝一共是八旗。分为上三旗和下五旗。如果一位女子出身为上三旗,那入宫之后一般从贵人开始逐步晋封,若出自下五旗,一般从最低的答应或者常在开始作起。还有就是八旗之中还分为满汉蒙。汉八旗的女子均可参加选秀。如果一位下五旗的女子被皇帝宠幸,封为妃乃至皇后的话,就会涉及到一个抬旗的制度了。就像同治皇帝的孝哲毅皇后的家族一样。这又涉及到另一个皇室制度了。清初,皇室曾对皇帝的后妃人数做出过一个笼统的归算: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两人,妃四人,嫔六人。以上皇后是后宫之主,其余十三人是后宫主位,可居住在东西六宫的主室之中,自称可谓“本宫”。自嫔一下还有贵人,常在,答应均无定数,分居在东西六宫之中
1.八旗选秀女,每三年一次,由户部主持,选中的秀女就作为皇后、妃嫔的候选人,或者选配给王公贵族。包衣三旗秀女,每年挑选一次,由内务府主持。这些人中虽然也有一部分后来升为妃嫔,但绝大部分都成为后宫妃嫔的使女。所以能被封什么要看出生,以及受宠程度。
2.参选的秀女要成为清宫后妃,要想住进这金碧辉煌的宫殿,必须经过一轮又一轮的考察和挑选。
清朝宫廷选美,即所谓秀女,首先必须是血统纯洁的官员的女子,以保持满洲贵族的尊严和特权。在保证血缘和社会地位高尚的情况下,才讲女子的美貌与素质。在八旗子女内部“选秀女”形成定制以后,每三年都有一批年轻的旗籍女子被选到宫中,不仅皇帝的后妃要从这些女子中挑选,有的秀女还有可能要配给皇帝的近支宗亲。选择作为后妃的秀女有严格的条件择作为后妃的秀女有严密的定制。秀女一般从满、蒙八旗中遴选。凡年龄在十三至十六岁,身体健康无残疾的旗籍女子,都必须参加阅选。(嘉庆六年(公元一八 ○一年)以前,甚至公主下嫁所生之女也不能例外。)秀女年满十三岁称“及岁”,超过十六岁称“逾岁”。“逾岁”者一般不再参加挑选。(另,清朝第一次选秀女是在顺治十年十月‘他下令“选立皇后,作范中官,敬稽典礼。应于在内满州官民女子,在外蒙古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选择”。)所以说按规定只能是满,回,蒙.中选,但这是清朝早期,清朝中期开始宣称满汉一家,就可以在汉人中选取了,但汉人必须在旗的。
清朝皇室的选妃在早期是只许满族血统的女孩参加,到乾隆时期开始满汉通婚,不再是只有满族参与。但是必须是旗人家女子。
一般官员的女儿能封贵人。再往后能不能升妃,就看皇帝喜欢与否。
满,回,蒙,汉都有,汉人就得是在旗的。
不一定会被封,根据家世,长相,性情封,如果是汉人的女儿,一开始不会太高,满族的最低的是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