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民法通则的124条还能继续用吗?是否失效?

2024-12-30 00:28:36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第一百二十四条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民法通则》没有废止,只是后来修改的部分与其相抵触的条款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