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时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并在起诉中表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凡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理应分割。下面分两部分将起诉离婚的方式程序以及财产属性简述如下:
◆◆第一部分【起诉离婚的方式程序】
【1】首先确定有权管辖法院:
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民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两人户口在一起的话,向当地去选法院起诉即可。
【2】书写离婚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被告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基本个人信息。
第二部分,写清基本诉求(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
第三部分,写清离婚事实和理由。
第四部分,写明呈诉法院名称并由原告签名和起诉日期(年月日)。
(个人没有写作能力,可以找他人或律师代写。)
【3】到有权管辖法院申请立案:
(1)向法院提交离婚诉状(一式三份);
(2)当场提交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3)当场提交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证明);
(4)提交子女出生证明(无子女的略);
(5)提交夫妻共同财产清单(无共同财产的略);
(6)如有其它相关证据,可一同提交;
(7)填写立案申请书;
(8)缴纳诉讼受理费;
(9)法院出具相关票据及受理回单。
【4】【司法名词解释】
【住所地】指的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二部分【财产问题】
【1】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婚姻法》规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协商不行可以去法院起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