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继承情况下,继承人有顺序之分吗?
当然是有的。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法律上哪些情形禁止结婚?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在传染期的乙肝病人、患爱滋病、弱智病人、严重精神病人)。
3、哪些情况属无效婚姻?
(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审理时已到法定婚龄的,可不认为无效。
4、新婚姻法规定有可撤销婚姻吗?
有。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5、法律规定了夫妻之间有哪些权利义务?
(1)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2)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3)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4)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5)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6 )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7)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6、哪些属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的〈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资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哪些财产属夫妻一方所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8、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吗?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9、哪些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遗产呢?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作为专门做离婚案件的律师,家理律师来给大家科普一些必须要知道的婚姻法常识!
1、丈夫如果在外欠债,不离婚的话就要一起承担。
这是丈夫想要跟妻子离婚时,最常见的“借口”,通常都是这样的,丈夫会告诉妻子,外面欠了很多钱,债主会来要债吧。只有假离婚才能解决。妻子担心害怕之余,立刻同意假离婚,最后就变成真离婚了。三个月后,孩子别人的、房子别人的,前夫结婚了。
婚姻关系存续中,各自负债各自处理,除非当保证人,否则不会有夫债妻还这种事。如果当了保证人,离婚也没用。
2.分居满三年以后,就可以离婚了。
这种说法不一定正确,主动离家的人,如果没有原因理由不告而别,法院很难同意离婚。除非两个人分居得够久,而且平常都不联络,至于多久,十年以上或许有机会。如果是“被”离家的那个人,而且平常都不联系,三年,够了。
3.夫妻离婚以后,没有监护权的那一方就不用付钱养小孩。
当然不是!没有监护权,也一样要养小孩,除非对方大方地豁免这项义务。可是别忘了,要求爸妈抚养的权利归属孩子,就算有监护权的一方决定不要钱,往后孩子还是可以另外提起诉讼,要求没监护权的人给钱。
4.没钱、没工作,就争取不到监护权。
并不是!法院判断监护权给谁的标准,在于孩子的最佳利益。孩子需要的是陪伴、爱与关心。只要不是负债累累,但是跟孩子有亲密关系,就有很大的机会取得监护权。至于有钱的那个人,给钱照顾就好。监护权跟财产,并没有直接关系,顶多只是参考的因素之一而已。
5.孩子年纪越小,监护权就越有可能判给妈妈。
有人称这种说法叫做“幼年从母原则”,原则上没有错。但是法院更重视“变动最小原则”。换句话说,如果是住在婆家,即便小孩年纪小,为了尽量不变动孩子的环境,而且婆婆应该也跟孩子很亲密,判给婆婆的机会还是很高!
6.他不给抚养费,那就没有权利探视。
错!抚养费跟探视权是两件事,并不是连动在一起的。所以,就算没有付抚养费,还是可以看小孩。家理律师曾遇过爸爸带着新女友来接孩子走,一毛钱也不付,妈妈还是要含着眼泪带着微笑,送孩子去阿姨的怀里,要是跟他要钱,对方就会去法院投诉,妈妈不是友善父母。顺便嚣张的说,你养不起,我养啊!
这是什么逻辑,强制执行都拿不到钱了,身无分文的人敢说要养,也是醉了。这时候,家理律师都会跟妈妈说,算了,至少20年后,孩子可以免除抚养义务,还可以改姓,就当他这个人捐精给你好了。
7.另一半如果有外遇,就会失去监护权。
基本上,家暴会影响法院监护权的判断,但是外遇不会。外遇的人不是好配偶,但不代表不是好爸爸或好妈妈,所以不要因为外遇的人就一定拿不到监护权,外遇只能让自己离婚,不能保证自己一定有监护权。
8.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贷款也是他付的,所以他可以赶我走。
婚前或婚后买的房子,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是婚前对方买的房子,但是有贷款没付,离婚时减少的贷款一半分给自己。如果是婚后买的房子就更不用说,扣除贷款以后,余额可以一人一半。
因此,如果夫妻两个人住在对方的房子,在还没有签字或判决离婚之前,没有房屋所有权的人,也没有义务搬家。
9.孩子监护权给对方没关系,只要有探视权,我就可以看得到孩子。
理论上都对,运作起来问题都很多。如果有监护权的一方不是友善父母,前公婆或岳父母就会伙同自己的儿子女儿,开始给孩子洗脑。最后,不是他们不给看,而是小孩根本不想看。每次到了探视时间,小孩就大哭大闹,不愿意跟探视者走。后来才知道,原来抛家弃子的人,已经被他们家人塑造成是自己,难怪孩子不愿意见面。
10.为了离婚,先把监护权给对方,以后再要回来就好。
离婚时定监护权,起跑点是平等的。但是如果协议给对方,或是法院判决给对方,之后要再改,那就非常困难,民法称改为定监护权。一般而言,除非对方严重虐待小孩、或是小孩年满14岁以后有很强烈的意愿要改监护权,否则改定的机会很低。
所以,不要再相信没有根据的说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