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手续

2024-11-23 03:20: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回答2:

1、提交相关的身份资料;2、离婚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其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3、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4、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1)核实双方身份资料2)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3)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__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4)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5)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回答3:

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通过法律的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回答4:

你好,两个人先好好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回答5:

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离婚。
就需要单方经法院诉讼,判决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