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门女婿想离婚孩子能带走吗,我的户口在

2024-11-23 15:2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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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单方面无权做出决定,应该协商或者诉讼。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回答2:

上门女婿想离婚,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丈夫和妻子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对于孩子是与谁一起生活,
以对孩子健康成长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