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某某,女,出生年月日,汉族,职务,住址:被告:李××,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汉族,公司职务,住址。诉讼请求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事实和理由某年某月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某月由某某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某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某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此致某某人民法院具状人:某年某月某日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起诉状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起诉状是一样的,关键在于证据。如果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即可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