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阶梯电价时间标准谷峰”什么时候开始?

2024-11-23 09: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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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江苏省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其中政策明确“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电基数”。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相关规定,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电量分档及加价标准为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价标准;

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

对家庭户籍人口在5人(含5人)以上的用户,每月增加100度阶梯电价基数,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扩展资料:

关于合表用户的执行,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电力公司应立即进行“一户一表”改造,改造工作完成后,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对明确不愿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用户和企事业单位暂无条件改造的下属合表用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

尤其是在执行峰谷电价的地区,继续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实施阶梯电价后,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人民政府-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

张家港市政府网-关于印发《江苏省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管理

回答2:

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的执行周期为年,2012年按半年的分档电量计算。

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在执行峰谷电价的地区,继续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

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实施阶梯电价后,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扩展资料

2011年11月30日,国家发改委宣布上调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其中销售电价全国平均每千瓦时3分钱,上网电价对煤电企业是(每千瓦时)2分6,所有发电企业平均起来是2分5。同时,发改委还推出了居民阶梯电价指导意见,把居民每个月的用电分成三档。

第一档是基本用电,第二档是正常用电,第三档是高质量用电,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80%居民的用电量来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用电来确定。第一档电价保持稳定,不做调整,第二档电价提价幅度不低于毎度5分钱,第三档电价要提高3毛钱。和原征求意见稿不同,还增加的一个免费档,对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各个地方根据情况设置10到15度免费电量。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

回答3:

江苏省“阶梯电价时间标准谷峰”分为谷时和峰时,它们具体为:

谷时:第一天21点到第二天8点之间

峰时:同一天的8点到21点之间

峰谷电价的含义:2010年11月,发展改革委、电监会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针对电力需求侧提出了十六项定性或定量的管理和激励措施,其中提到"将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等,《办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

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办法》指出,为了节约用电和科学用电,2011年起各地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各省制定年度电力节约指标,并将此纳入地区能源和经济发展规划。

电力需求侧管理(Power Demand Side Management,DSM),是指通过提高终端用电效率和优化用电方式,在完成同样用电功能的同时减少电量消耗和电力需求,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实现低成本电力服务所进行的用电管理活动。该《办法》指出电力需求侧管理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之一。

《办法》规定各省级电力主管部门应制定年度电力电量的节约指标,原则上不低于有关电网企业售电营业区内上年售电量的0.3%、最大用电负荷的0.3%。同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推动并完善峰谷电价制度,鼓励低谷蓄能,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实行季节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等电价制度。《办法》指出各级用电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自明年1月1日实施。

回答4:

你好,峰谷分时电价时段:峰时为早上8:00——晚上21:00,
谷时为晚21:00——第二天早上8:00,举手之劳,烦请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