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一般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确定。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按照国务院令第481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上述规定的意思是,起诉离婚最少得交纳案件受理费50元至300元,如果分割夫妻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民事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由原告预交,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