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生中途退学,学费可以退。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扩展资料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规定研究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业或经批准转学等,高等学校应根据研究生在校实际学习时间、学习阶段,计退部分学费。
通知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研究生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培养层次、学习方式、学科特点、专业属性、办学质量、当地物价水平及受教育者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通知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所在地高等学校申请提出意见,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同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备案。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的管理方式,由高等学校所在地省级价格、财政、教育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通知还规定,民办高等学校、中外合作办学单位招收研究生的收费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学生来内地(祖国大陆)接受研究生教育,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三部委发文:研究生因故休退学应计退部分学费
一、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大学中途退学,学费会根据规定退费。
二、相关依据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
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民办学校可以要求退学费。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
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已经发生的费用不退原则。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学校学年计算(一般为10个月),按照没有发生费用的月份退还。如果所在的学校不退,可以反映给所在学校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省级为教育厅,直辖市为教育委员会)。
扩展资料:
民办学校随机收费管理政策: 民办学校的行政费用和服务费收入应全部用于学校的运行费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将学校的收费作为预算的余额, 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压、截留、挪用学费资金。
学校应严格遵循批准的预算, 使用收费资金, 而不是随意资金。地方教育、价格、财务、审计等部门加强对学费的监督, 高校不按照国家收费规定, 或者违反规定的收费, 在根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认真追究和惩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
参考资料:党政机关网-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 《学校招收和培
可以退。学费和住宿费退学后规定按月计费退换,具体政策可以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教财[2006]2号)中明确规定了“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注意两点:一是退费政策只包括学费和住宿费,其他费用没有政策支持;二是必须以退学批准之日起计算退费额度。具体详情如下:
一、退费详情
1、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2、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
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和考试费三类。
(一)学费高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各类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以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形式学习的本科阶段的学生;自费来华留学生;参加高等学历教育文凭考试、自考助学班、应用型自考大专班学习的学生等收取学费。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住宿费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现行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住宿条件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进行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考试费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教育行政部门或自行组织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入学考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水平考试,网络教育学生入学考试,专升本考试,保送生测试,艺术类、体育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高水平运动员以及其他特殊类型学生入学测试,来华留学生申请、注册和考试等招生入学报名考试(含笔试、复试或面试),向参加考试的考生收取考试费。高校其他教育考试收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高校考试费收费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现行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批。
高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管理,应按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制度规定,抓好落实工作。
各地规范高校代收费管理的具体意见,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一般情况下,因学生个人原因退学,已产生的学费是不予以退还的,各院校规定不通,具体还是要看你的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那要看你孩子在哪里读书,
有的学校允许退学费,
有的学校是不允许退学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