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答应照顾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我父亲就立“遗嘱”,将父母财产全给我弟。我弟得到“遗嘱”后... ...

2024-12-15 11: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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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描述看,若“遗嘱”中书明由你的弟弟照顾你母亲,然后可继承遗产,那么该“遗嘱”实质为遗赠扶养协议。而你弟作为法定赡养人和父母签定的遗赠扶养协议违背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如果遗嘱中没有书明尽赡养义务和遗产因果关系的,则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是有效的。

回答2:

父亲遗嘱只能处分父亲财产
母亲财产自己立遗嘱,或者要在父亲写的遗嘱上亲自签字,表明是处分自己遗产才有效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