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司法部令第77号)中,没有对减刑对象的服刑执行时间(时间资格)进行规定,但一般入狱执行一年半以后方可呈报减刑。也就是入监一年半后方可申请首次减刑,之前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不是判决后的执行时间,是不计算在内的。
监狱是一个看钱看关系的地方,表现那只是说说而已。
一年半时间没有减刑的,因为时间不够
刑期短无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