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规定:"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除国家机关、个人(自然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纳税人都应当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有经营行为、取得应税收入、财产、所得的,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因此,有经营行为、取得应税收入、财产、所得的事业单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