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擅自开锁进门这样属于违法行为,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住宅权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5条:犯非法搜查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机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
由此可知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除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出于公务需要之外,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私人住宅,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这里所说的住宅,是指公民生活、居住的处所,包括公民个人拥有所有权的房屋以及租用他人所有,供自己生活、居住的房屋。
房东在没有征得承租人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出租房里修理排水管是违法的。只要房屋已经出租给他人,那么房东对房屋就仅享有所有权,而无使用权。
所以未经承租人许可,包括房东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进入该房屋。如果对方擅自进入出租房,属于非法侵入住宅罪,可以报警,通过公安机关处理让房东承担相应责任。
扩展资料:
非法入侵罪的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在国外刑事立法上,有的国家刑法将侵入住宅罪规定为对公共法益的犯罪,如德国刑法、日本现行刑法;多数国家将侵入住宅罪规定为对个人的犯罪。但在国内外刑法理论上通常都认为是对个人的犯罪。
我国《刑法》把非法侵入住宅犯罪放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中,我们不难得出,本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然而本罪侵害的直接客体,一直存在争论,有人认为是居住权,也有人认为是住宅安宁权,其中,以主张住宅安宁权为多。笔者认为,无论是住宅的安宁权还是居住权都是由财产权利而延伸的公民人身、民主权利,二者并不冲突,就是一个圈大一个圈小的问题。
住宅安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所保护的公民相应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都依附于住宅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尤其是住宅的安宁权,受法律保护,其真谛是私生活自由与安宁,因为房屋是私人生活的载体,是公民最安全、最隐秘、最独立的天地,也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和自由的象征。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入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
比如,发生火灾,家中无人,无法征得同意,而消防队员的破门而入,就属于法律上的紧急避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非法侵入住宅罪
你租的如果是一整套,则房东没有你的允许不能擅入,除非紧急情况。如果你租的是一套房子里的一间卧室,则房东可以进其他区域。
建议你增加一把锁,并跟房东强调一下你的居住使用权。
你居然没换锁,你真大意,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报警的,只要有租房协议,那这个房子的使用权归你,没到期,即使是房东进入这个也属于非法闯入,请采纳
肯定是违法的啊,问题是你没掉东西的话也就道个歉,还是赶紧换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