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条件1、本市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3500 元),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2)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