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钱不还,是外地的,我可以到他那里法院起诉吗,我起诉以后可

2024-11-24 03: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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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债务人欠债不还的,符合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一般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比如他居无定所或者找不到人或者主要财产地不一致的可以就原告。
若对方欠你的钱不还,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没写还款日期没事。有没有压手指印,这点很重要
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借钱不还算不了诈骗,公安局是不会介入的。诈骗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个罪名。它的构成有严格的主观和客观条件,单凭欠钱不还是无法准确认定的。  建议抓紧时间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二年,从应该归还之日计算。起诉后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理。  首先对于有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的,直接诉讼。如果不能证明的需要证据证明,例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对方有偿还能力的(实际执行保证)起诉前搜索对方财产、账户、对外投资,对恶意欠款人最好在起诉同时进行财产保全,以防转移财产。  其次,为时间上的问题,可以先给对方发律师函(催款函),要求对方偿还在一定的时间内,如果认为没有必要,那么可以直接诉讼,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债务人经法院判决生效后,延迟还款的话则以双倍的利息还款。在此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名下有存款、车辆、住房等都可以向法院提供线索,加大执行力度。
 找到对方的财产,可以到对方住所地法院起诉,主张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2:

  规定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当事人到被告户籍所在地区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如果牵扯到经济合同纠纷,原告可以到合同履行地区法院提出诉讼。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回答3:

欠你多少啊?有手续或者转账记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