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方要求来看小孩的权利,看的地方不肯定。但己方没有带小孩给他看的务,必须是他自已主动来看。他不来看,表示他不愿行驶他的探视权,己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所谓探视权,即指父母对自己子女的探望权,就是父母在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后,与子女分居的父或母一方所享有的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探望子女的权利。因此,需要你们自己协商时间地点
探视权就是对方有权利看孩子,具体在哪见孩子,看你意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