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去世后,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吗

2024-12-23 03:5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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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存在地方性差异:如果宅基地上没有建筑物的,一般是需要收回的,否则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一户一宅),继承人可以继承该宅基地上的房产(宅基地也就可以继续使用了)。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具体咨询村主任等):
  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回答2:

仅凭这个不足以确定是不是符合收回宅基地的规定,如果符合的话,也是村委会上报国土部门依法收回

回答3:

没后人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