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我离婚法院判决不公平,该怎办?

2024-11-18 09: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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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简单点说,诉讼重证据,不管对方找关系没找,一般来说,法官不敢违法办案,最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稍偏袒一方。至于你呢,那就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尽量找到充足的证据。相信证据充分的话,你的请求应该能得以支持。你说你感觉不公,我想应该是你对法律程序不甚了解,所以建议你看看书、查查资料或者咨询律师。

回答2:

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回答3:

离婚条件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回答4:

我感觉我离婚法院判决不公平,该怎么办?
可以上诉
8月23日再次开庭,我怎么办?
主张自己的权利即可

回答5:

你得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和判决 大家才能帮你啊。
你只说“感觉"对你不公是没用的。利益方大家都感觉不公。
审判不相信感觉,只有案件事实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