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协议不一,双方可以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确定谁的是真的,谁的是假的。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调查取证,或者自己到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复制原件,加盖民政机关婚姻登记部门的印章,这样就可以确定真伪。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协议离婚的,可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这个叫“起诉”,不叫“上诉”。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的话,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夫妻双方一起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书到夫妻中任一人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诉讼离婚的话,需要携起诉状及证据材料等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