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一个单位做了十年,现在单位裁员,问我能得到补偿吗?

2024-11-28 02: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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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

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只有具备了法定条件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减人员才是合法的,以裁减人员的方式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才是有效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裁员

回答2:

  有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单位按此规定裁员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3:

不管是临时工还是起式工,只要和用工单位有雇用关系,单位终止用工都应该对员工有所补偿,具体赔偿金额,还看当地的标准。

回答4:

这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哦。
但是我觉得没有必要在一个单位做了十年还是临时工,连合约工都不是。
可以来我们学校学一门技术,自己创业当老板。

回答5:

临时工也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做了10年,根据劳动法,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应给予补偿,按月平均工资10年补偿10个月工资,满六个月的按满一年计算,没有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