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在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除公检法权力机关的人员能够会见嫌疑人外,仅辩护律师享有完全的会见权利。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