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问题需要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一、房产是奶奶和爷爷的共同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房子虽然写的爷爷的名字,但是是爷爷奶奶婚后买的或者婚姻法等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这样的前提下,奶奶去世后,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情况是这样的,房产产权的50%属于爷爷,50%属于爷爷和其他子女共有(你说的目前有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如果还有其他子女早逝且有继承人的话,该继承人是可以代位继承该房产相应份额的),若是爷爷把自己享有的产权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字认可的。另外其他人享有的产权份额如果要过户给孙女是需要其他继承人来转让或者赠与的。
二、房产是爷爷的婚前财产
这种情况的前提是,该房产符合婚姻法等相关法规对于个人财产的认定,这种情况下,爷爷想要将房屋过户给孙女是不需要其他人签订认可的
希望能帮到你
首先需明确该房屋是属于你爷爷的个人财产,还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你爷爷的个人财产,那么你爷爷是有权进行处分,不需其他子女签字同意,如果是他们的共同财产,那么则是需要的。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