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怎么计算个税

2024-11-11 06: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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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4 000元以内)=(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0)×20%

应纳税额(4 000元以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1-20%)×20%

例如:王某于2006年9月出让其一项专利权,取得收入500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40000元

应纳税额=40000×20%=8000元

扩展资料: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就规定,对个人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满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然后就其余额按20% 比例税率征税。

特许权使用费指使用其它经济单位所有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类似的专有权利的付款。它是作为财产收入的一种支付,而不属于商品经营的支付。因使用其他单位的专有资产所发生的费用支付,只能由使用这项资产所取得的财产收入来弥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以专利权、版权及其他特许权利提供他人使用或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因特许权属于一种产权,具有获利的效能,能得到相应的报酬,故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依法征收所得税。

使用专有权是受到限制的,企业要在专有权人允许的范围内来使用这些经济权利,超过范围和期限,使用者都要受到惩罚。但对于有关专利品的制造、专利方法或商标的使用中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了技术的或管理的服务,因此,应作为产品的生产费用来进行登记。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回答2: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所说的每次,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一项特许权的一次许可使用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第二十三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应当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税法规定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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