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原始发票丢失,过户时需要及时到原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方主管税务单位办理补办相关手续。
发票补办流程如下:
1、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消费者凭重新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办理相关手续。
过户还需要准备的材料:
1、原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
5、购置税完税证明。
可以过户,过户车辆不需要你说的那张票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扩展资料
办理二手车过户可以从法律上完成车辆所有权的转移,保障车辆来源的合法性,如避免买到走私车和盗抢车等,同时明确了买卖双方与车辆相关的责任划分,如债务纠纷、交通违法等,确保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过户要有合法来源和手续、无遗留银行质押和法院封存记录、无遗留交通违章和未处理事故记录、无遗留欠费记录、所有证件齐备。
所需证件 :原车主身份证、新车主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正 / 副本、购置税本、养路费收据、车船使用税完税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刑侦验车单、保险单 / 卡 / 发票。以上均需提供原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辆过户
销售的发票丢失后是不能过户手续的。根据规定丢失机动车销售的发票后,可采取重新补开机动车销售的发票的方法解决。具体程序为:丢失机动车销售的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到机动车销售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售的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的发票。因此,您想要补开购车发票的话,必须要到购车的4S店和税务局相关手续。
原始购车发票丢失:2002年以前的车辆,车主本人到场填写发票丢失承诺书,本人签字,就可以代替原始车发票使用;2002年以后的车辆,可持加盖销售单位章及工商验证章的发票复印件代替原始车发票使用。纳税人在车辆登记注册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发生损毁、丢失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您好,汽车过户原始发票丢失正常当地车管所的微机可以调出来的,如果不行还可以去车辆所在地的国税部门去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