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A单位交过社保离职后到另一个外地城市B,在不转原来的社保的情况下新单位可以在城市B从新给交社保吗

2024-12-15 12: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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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问题一:因目前社会保险最高统筹级别为省级统筹远远没有达到全国统筹的目标。也就是说社会保险政策在中央大的原则方针下,各省级地方政府再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自己的地方实施细则,也就是社会保险政策最大能在一个省范围内保持政策统一,甚至有些地方省内政策都不统一就更别说省与省之间了。山东日照的规定既然这么规定有其一定的道理:1、在没有达到全国统筹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保障每个人社会保险账户的唯一性,杜绝重复参保情况的出现。2、可以保障劳动者工龄(或者叫缴费年限)的连续性,因为在目前养老金计算方法上看缴费年限长短对退休后的养老待遇金额是有较大影响的(不知道山东的计算方法是否与吉林省差不多,估计在大原则上是相同的)。
  问题二:在政策理论上是不允许的,但实际上因为上述原因的存在,各统筹地区之间没有共同的数据库或数据相互校验机制的情况下你所说的A、B甚至C地都有社保账户的情况是存在的,这就是统筹级别低的弊端。极易造成多账户甚至不同地区领取多重养老金情况的出现。这也是日照社保需要你开户籍所在地无社保证明的原因,但这种做法只能尽量减少而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多重账户的出现。从你的经历就可以看出,你上一就业地为长春而其只规定(个人认为也只能这么规定)开具户籍地无社保证明,假如你在吉林市没参过保证明开具了,日照的新社保也办理了,多重账户就出现了。至于需要什么资料你只能详询当地社保了。
  希望对你有用。

回答2:

目前政策不允许同一身份证人员有两份社保。
有人说在B地重新参保,以后再将A、B两地的合并,但是一般情况下社保局是不会同意办理的。
放弃断档部分对于你个人来说吃亏了。
比如:你是2008年开始缴费,09年断了一年,如果你60岁退休时是2048年,退休工资是以上年度社平工资来计算的,但是你中间有中断一年,那么你退休计发待遇的年限就又往上推一年,也就是说你本来是以2047年的社平来计算,现在变为2046年来计算。目前有些地方的社保局就是如此计算的。

回答3:

1、日照社保没有道理,我在你地用工,缴纳用工以后的社保,为何让我开具之前的未参保证明,
2、断档不可以,断档即为欠费不可转移,在新地重新缴纳社保,要件是用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