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本文如下: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 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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