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问题如下:
1、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性,甲方没有权利和义务协助丙方办理过户登记。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登记,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虽然与乙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等于房屋的所有权还属于甲,因此乙无权出售房屋给丙。
3、乙方没有权利出售房屋,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4、 购房合同是一经签订即发生效力,甲方不能反悔;如果乙方要求履行合同,甲方必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如果不履行,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无权利出售房屋。房屋没有过户,所有权还未转移,乙方没有房屋的所有权,故无权出售房屋。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该房屋应由甲方过户给乙方,再有乙方转让给丙方。
3、甲方不能收回房屋,因双方已签订买卖合同,是在自愿原则下签订的,毁约要付违约责任。
1、乙方有权将房屋出售给丙方,
2、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3、要视双方约定而定
a 甲虽然与乙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办理过户,等于房屋的所有权还属于甲,因此乙无权出售房屋给丙。
b 乙应该先要求甲办理过户给自己,再与丙办理过户手续,以免发生纠纷。
c 甲应该履行办理过户给乙的义务,无权要求收回房屋。
1 乙方没有权利出售房屋,不动产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登记房屋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2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甲方没有义务协助丙方办理过户登记。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登记,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购房合同是一经签订即发生效力,甲方不能反悔;如果乙方要求履行合同,甲方必须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实在是履行不能,则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