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退休金计算

2024-12-17 17: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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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正常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定额补贴构成。

计算公式如下:

(1) 基础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2)过渡性养老金=(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帐户前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4% +符合政策增发额。

(3)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4) 定额补贴=[调剂金(25元)+统筹项目内补贴]×减发比例。

扩展资料:

按退休金筹措方式:

在实务中,企业制订的退休金的筹措方式可分为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和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提取退休基金,交给独立的信托机构,如银行或保险公司,由其保管运用,在职工退休时,由信托机构从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业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给付义务,否则不得将退休基金收回。

未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

企业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托机构保管运用,或者企业虽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运用,而未交付给信托机构保管使用,在职工退休时,企业自行筹措资金支付退休金。这种办法与置存基金的退休办法相比,职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休金



回答2:

当前,辽宁省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4%(计算系数)。

回答3:

  退休工资的计算方法:

  1、基础 =上年市平均工资的20%

  2、帐户 =总帐户余额的1/120(就是你每年收到的那张对帐单里的总额)

  3、92年过渡型

  (1)92年底前根据总帐户余额(查表) 120-264元(每人不等)

  (2)工龄补贴 =工龄年数*上年市平均工资*0.75%

  4、增发 =80元(规定的)

  5、交通费 =2元(规定的)

  你原来的单位应该有具体的规定的。

  退休工资相关知识:

  新的退休工资计算方法,里面提到了特殊工种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累计满15年;退休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缴费年限累计不满上述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二)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1、1998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

  2、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1998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综合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养老金:退休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个人帐户养老金:本人帐户储存额的1/120;

  (3)、综合性补贴:125元;

  (4)、过渡性养老金:

  a=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

  b=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

  c=职工97年底前缴费年限

  过渡性养老金=a×b×c×1%

  职工本人平均点工资的计算方公式:

  N=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M=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b=(92N/92M+93N/93M+94N/94M+……………+退休上一年N/退休上一年M)/企

  业和职工1992年至退休上一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

  2008年03月30日 来源:辽宁日报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是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08年省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截至今年春节前,全省37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提高100.1元,并全部发放到位。养老保险基金月支出3.7亿元。这是记者3月26日从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此次调整的一些相关政策。据介绍,这次养老金调整是2008年至2010年三年连续调整的第一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和时间是: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从200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0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08年调整水平按上年全省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确定。据介绍,2006年末我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772元,2007年我省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考虑2007年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和死亡退休人员对全部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影响,预计2007年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为879.2元。我省此次调整按照10.8%计算,普遍调整的标准为月人均95元,加上对重点倾斜人员特殊调整的标准月人均增加40元,按全部退休人员计算下来为月人均5元,合计为月人均增加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