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各类实验室所用化学药品的必须由学校统一组织购置,任何实验室和个人不得私自购置。购置剧毒类和易制毒类药品需经公安部门许可,持许可证方可购置。
2.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相互作用的药品不能混放,必须隔离存放。所有药品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贮存室和柜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有特殊性质的药品必须按其特性要求存放。无名物、变质过期的药品要及时清理销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剧毒类药品。
3.危险化学药品容器应有清晰的标识或标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受阳光照射易燃烧、易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区域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1 所用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2 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要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3 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4 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
5 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6 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负责洗净。
7 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包封的可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8 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9 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拨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拨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0 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1 禁止用火焰在煤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该用肥皂水来检查漏气。
12 配制药品或实验中能放出HCN、NO2、H2S、SO3、Br2、NH3及其它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13 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14 化验室中应具备有急救药品、消防器材和劳保用品。
15 要建立安全员制度和安全登记本,健全岗位责任制,每天下班前应检查水、电、煤气、门窗等,确保安全。
各实验室产生的验废液废物不得随意丢弃,随意排入地面、地下管道以及任何水源,防止污染环境。实验废液废物要采取适当措施做“无害化”处理,确实无法处理的各实验室不得私自排放、处理,实验室应采用专用容器分类盛装、存放,防止渗漏、丢失造成二次污染。从事危险化学药品实验的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做到熟悉所使用药品的性质,熟练掌握相应药品的操作方法。特别是使用易燃易爆、剧毒、致病性以及有压力反应等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药品做实验,严禁盲目操作,必须有相关的操作规程,并以国家和行业的相应规定为标准,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