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考《2016年青岛会计继续教育通知》:
一、培训对象
青岛市境内持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在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二、培训时间
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继续教育的,应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形式补学完成,费用由会计人员个人承担。
三、培训形式
会计人员按网络培训流程进行培训学习及考试。会计人员须按规定完成不少于24学时的网络教育培训学习。累计学习满24学时后,可参加继续教育考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获得24学分,视为当年度培训合格。学分当年有效,不结转下一年度。
四、培训流程
培训流程分培训地区选择、培训系统登录、个人信息修改、培训课程的选择及学习、培训考试等环节,具体流程及须知如下:
1、培训地区选择
培训人员登录培训网站后,需先按照会计证书属地原则,选择正确的培训地区。
去你当地的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卡,然后网上学习考完试去盖印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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