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一直没付!强制执行也没给怎么办?

2024-11-02 2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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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你们双方对离婚后抚养费的约定是否具有强制执行力。因为对于法院生效判决或者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取得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仅仅是你们双方的离婚协议,并没有直接进行强制执行的效力。
其次,如果你们之间的抚养费是记载于生效的调解书及判决书上的,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对方仍不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文书的,且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让法院依法搜集证据将案件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17.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回答2: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的这种情况,如果法院或者离婚协议书明确了抚养费的承担,如果对方一直不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如果对方有工作单位的,可以请求法院从单位工资中强行划拨抚养费;2.如果对方有账户的,提供对方账户信息,请求从账户中一次性拨付;3.既无工作单位,又无账户的,可以列出个人财产清单,请求法院拍卖个人财产,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人民法院会进行经济调查被申请执行人的经济情况,如果经过人民法院调查之后,被执行人被查出真的没有财产可以供执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之下,法院可以选择中止执行,但是这并不代表免除责任。被执行人如果被要求支付抚养费的那一方发现自己扔有其他财产的,要求支付的一方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再次执行。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被执行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法院规定的强制执行主要包括以下方式:1.对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进行查询或者冻结还有划拨。2.关于执法机关对被申请人的收入进行扣留或者提取。3.对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卖、拍卖、扣押、查封的处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回答3:

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如果法院判决下达后仍然不支付,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另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因此,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判决或裁定的,可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回答4:

抚养费强制执行后又不给有以下处理方式: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回答5:

1、如果有工作单位的,请求法院从单位工资中强行划拨抚养费;

2、有帐户的,提供帐户信息,请求从帐户中一次性划拨;

3、无工作单位,又没帐户的,列出个人财产清单,请求法院拍卖个人财产,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