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在财产保全后,什么时候才能解冻可自行处理?

2024-11-08 02: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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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诉讼保全的财产在未经法院解封、解冻或者没超过查封、冻结期间的是无法处理的。资金账户类的冻结期限为半年,半年后法院可依申请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房产、汽车等需要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财产,查封期限多为两年,两年后,法院可依申请办理续封手续,如此循环下去,只要案件尚未审结并执行终了,续封和续冻都会延续下去。除非过了期限对方没有申请续封、续冻导致超过查封、冻结期限而自动解封、解冻的,或者案件已经审结并执行终了由法院裁定解除查封、冻结的,或者法院提前裁定解除查封、冻结的,才可自由对财产作出处理。

回答2:

对于您的问题,律师提供以下法律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履行,如果离婚诉讼终结,判决得以履行,那么财产保全措施也就解除了。

回答3: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律师提供以下法律意见,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
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履行,如果离婚诉讼终结,判决得以履行,那么财产保全措施也就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