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生育保险可以给我用吗

2024-12-28 19:06:3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丈夫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么妻子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但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

1、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须提交失业证或居住地居委会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和经办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2、配偶是农村户口的,须提交其居住地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和规定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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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2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三)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和本人就医证卡、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四)《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希望您继续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E7%94%B7%E6%80%A7%E7%94%9F%E8%82%B2%E4%BF%9D%E9%99%A9/4860321?fr=aladdin"target="_blank"title="百度百科-男性生育保险">百度百科-男性生育保险

回答2: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报销需要带的材料有: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本人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本人的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最好准生证也一起带上。如由他人代领,需带上代领人的身份证。

回答3:

肯定不可以,着各自职能自己使用。

回答4:

凡是在国家规定的报销范围之内的都是可以报销的

回答5: